大家好,小金来为大家解答以上的问题。《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第三十八条 产权交易资金包括交易保证金和产权交易价款,一般以人民币为计价单位。
2、产权交易机构实行交易资金统一进场结算制度,开设独立的结算账户,组织收付产权交易资金,保证结算账户中交易资金的安全,不得挪作他用。
3、第三十九条 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到产权交易机构的结算账户。
4、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产权交易价款。
5、产权交易合同约定价款支付方式为分期付款的,首付交易价款数额不低于成交金额的30%。
6、第四十条 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交付至产权交易机构结算账户后,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向受让方出具收款凭证。
7、对符合产权交易价款划出条件的,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及时向转让方划出交易价款。
8、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后,应当向产权交易机构出具收款凭证。
9、第四十一条 交易双方为同一实际控制人的,经产权交易机构核实后,交易资金可以场外结算。
10、第四十二条 产权交易的收费标准应当符合产权交易机构所在地政府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并在产权交易机构的工作场所和信息平台公示。
11、交易双方应当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收费标准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交易机构在收到服务费用后,应当出具收费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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